2025-8-14 17:04 发布者: 青蜂侠 查看: 40 评论: 0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优化招生工作流程,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9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柘城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柘城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类学生。 二、报名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外,统一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完成。 (一)线上报名。 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一致(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拟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 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材料通过网络审核后,报名信息自动对接到“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二)线下报名。 线上报名不成功或不能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现场报名,由学校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 三、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 (一)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身份证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随迁子女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须保持一致)、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认定证件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四、县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办法 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规定,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未录取的学生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五、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日程安排 (一)8月15日~8月19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进行报名。每名学生信息只能申报一次,不可重复申报。8月19日18:00,报名工作结束。 (二)8月20日~8月22日:学校进行预录取,处理招生遗留问题。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载、刻录报名数据,向社会公布电脑派位的学校名单、报名人数、派位计划等信息,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三)8月23日~8月24日:县教育体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 (四)8月25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新生入学录取资格,发布录取结果。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根据市、县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所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做好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 (三)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并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做好入学安置,确保应读尽读。 3.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会同民政、妇联、卫健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因疾病导致的特殊人群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辍学。 4.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附件:1.柘城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2.柘城县县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附件1 柘城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一、柘城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 自黄山路与谷水路交叉口始,沿黄山路向北至未来大道,沿未来大道向西至工业大道,沿工业大道向南至谷水路,沿谷水路向东至黄山路止。 二、柘城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学区范围为高赵村委会、司楼村委会、马元村委会、李伯侯村委会及曹关村委会区域。 三、柘城县第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 自谷水路锦鸡桥始,沿谷水路向东至上海路,沿上海路向北至未来大道(另含上海路东侧柘东高丽、东方明珠、承德家园小区和杜菜园村),沿未来大道向西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南至谷水路,沿谷水路向东至谷水路锦鸡桥止。 四、柘城县第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 学区范围为废黄河以西、南余河坡以北、西余河坡以东、湖南路以南区域。 五、柘城县第三实验中学 自淮河路与毛王村交叉口始,沿毛王村与丹阳大道交叉口向南至未来大道,沿未来大道向西至富强路(另含未来大道南侧江南花园、未来名城、一号城邦、祥和花园、蓝海家园、百惠家园),沿富强路向北至学苑路,沿学苑路向东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向北至淮河路,沿迎宾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至毛王村(另含谢集村)。 六、柘城县第二高级中学附属中学 自北高速口始,沿迎宾大道向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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